如何理解城镇化与乡村振兴?| 城市百问
前言
目前,中国城镇化已进入高速增长期,我国规模城市总数达到世界首位,城镇人口数量已占据总人口数的60%。在取得了这些成绩的同时,当前城市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却愈发突出,宏观经济与城市的发展问题联系也愈加紧密。城市债务增加,金融风险压力巨大,城市转型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应当如何认识城市的发展规律?如何做好对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务?如何提高城市资源的利用效率?如何增加就业和进行产业的空间布局?如何避免更严重的危机和风险的发生?这些一连串的问题都需要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城镇化的实际情况,寻找出解决的方法和答案。
于此背景之下,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设立《城市百问》栏目,利用我中心优质学术研究力量,试图解答城市发展、城市政策、城市规划等方面的种种问题,并将就城市发生的社会热点问题,提出我们的分析方法,供读者参考。
希望所有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在本栏目下留言,提出有关城市的各类问题,以便我们及时解答交流。
编者
总第十期
本期作者:
李 铁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首席经济学家
徐勤贤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研究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很多人都不由自主地要问,乡村振兴战略和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是不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就意味着将来要素投入的重点是乡村而不是城镇?是不是要重点把一批产业放到农村来发展?等等。
其实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并不矛盾,而且城镇化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我记得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在国家体改委农村司工作的时候,我们讨论农村改革和三农问题,时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马凯同志就反复强调,“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当时我国的城镇化率还不到30%,农村人口9亿多,在绝大部分人口密集的省区人均占有耕地仅1亩左右。马凯同志讲,人均1亩多地,如果种植大宗农产品,即使是绣出花来也无法使农民致富。
所谓“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实质就是要使农民从耕地上解脱出来,从事非农产业,实现城镇化。只有农民占总人口的比重大幅度减少,才会从根本上化解三农问题所涉及的诸多矛盾。
首先,减少农民会使农村人均占有的耕地资源增加。我国现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不到44%,农村户籍人口仍有约8亿人。由于户籍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滞后,农村人均占有耕地仍然是 2.5亩,户均占有耕地约7.5亩。如果在常住口径下来看实际经营规模,农村人均耕地可达3.5亩,而户均耕地约11亩。如果城镇化水平提高到70%,并且通过改革使得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对吻合,加之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的人均占有耕地水平和户均占有耕地水平达到日本的标准,那么,农民至少可以因为平均占有耕地资源的数量成倍增加,而增加农民的收入。
其次,减少农民会推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促进农业的现代化。我国由于过去人均和户均占有耕地过少,在耕地上进行农业经营的碎片化问题严重,无法实施农业现代化要素的投入。我国常住口径下的户均耕地面积也仅相当于日本(33亩)、韩国(约23亩)的1/3和1/2。如果我们通过推进城镇化使得农村的户均土地经营规模达到了日韩的水平,我们可以推广小型农机的应用,实施适度规模化经营,包括种子、化肥和农药的投入,以及各种农业科技的推广等,甚至可以实现耕地的休耕。而且规模经营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通过农业的规模收益抵补各种技术要素的成本。
再次,减少农民可以促进农产品的商品化进程,并将根据城市人口的消费需求,带动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产品种植的多元化和经营的多元化,进而带动农民收入的增加。过去,由于农村人口众多,消费模式比较单一,大宗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较低,价格也上不去。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人口大幅度增加,对农产品的需求也会发生变化。例如都市圈内大城市郊区的农业结构已经发生变化,大大地带动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不只局限于种植粮食作物和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和各种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源源不断地向城市供应,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的同时,调整了农业种植业结构,而且农民收益大大增加。
还有,减少农民,会增加城镇人口数量,有利于“以工补农和以城带乡”两个反哺的实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们为三农问题、扶贫问题所困扰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农村人口太多,总不能以仅占少数的城镇人口所创造的收入来补贴占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现在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了59.6%,非农产业占GDP的比重达92.9%,可以真正地实现以多补少。随着城镇人口数量的继续增加,非农产业占比继续提高,这种以多补少的两个反哺会得到进一步的落实。
减少农民,有利于城乡要素的流动,农村资源的盘活。过去我国农村人口众多,为了解决居住和生活问题,占用了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资源。随着农村人口总量的减少,这些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资源有可能为城市产业发展提供服务。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农村人均占有资源较大幅度的增加、农业结构的调整、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等,都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规模化收益奠定了基础。任何一个产业,一旦有了收益率提高的期望,必然会吸引资本和各类要素的进入,带动农业和农村其他产业的发展。其实,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如果没有外部力量的注入,不可能会带来根本的改变。但是,我们更希望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政府政策的引导,而且制定政策的前提是更好地发挥市场的力量,尊重经济规律。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吸引资本下乡,带动要素进入农村,改变农村的面貌。
相对于城市的发展,农村是弱势地区,农业的收益水平也较低。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改变农村需要发挥外部性的作用。所谓外部性的表现,重点是通过城镇非农产业的就业吸纳作用,带动农村过剩劳动力资源流出。当过剩劳动力资源流出的结果使农村人均占有资源达到一定规模,符合了现代化要素的注入条件,并可以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收益的规模效应时,市场会自动引导以城镇为主的各种外部要素流向农村,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并激活农业和农村潜在的资源活力。
乡村振兴和三农问题的解决,需要调动全党和全国的关注力。但是如果没有持续的城镇化政策带动农村人口的减少,不在城镇化问题上进行深刻的变革,而只是靠行政上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并不会真正提高农业收益水平和农村经济的活力。资本和要素是按照市场规则流动的,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情况下,是不会平白无故地流向农村和农业的。很有可能这种行政性的盲目支持,将会变成低效或无效的投入,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因此,在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时刻,一定要同时抓好城镇化政策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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